尚硅谷JavaSE基礎
7.6 抽象類
7.6.1 抽象類概念
1.抽象類(abstract class)
隨著繼承層次中一個個新子類的定義,類變得越來越具體,而父類則更一般,更通用。類的設計應該保證父類和子類能夠共享特征。有時將一個父類設計得非常抽象,以至于它沒有具體的實例,這樣的類就可以聲明為抽象類。
2. 抽象類和具體類
抽象類與具體類
?????? 具體類 — 對現實世界一種實體的抽象定義。
?????? 抽象類 — 對現實世界一種類型的多種實體的統一抽象定義。
例如:
?????? Pet類應定義為抽象類
?????? Bird類應定義為具體類
?????? 抽象類中可聲明抽象方法
?????? 示例:
?????? public abstract class Pet {
??????????? public abstract void speak();
??????????? ……
? ??}
7.6.2特點
①用abstract關鍵字來修飾一個類時,這個類叫做抽象類;
②用abstract來修飾一個方法時,該方法叫做抽象方法。
抽象方法:只有方法的聲明,沒有方法的實現。以分號結束:abstract int abstractMethod( int a );
含有抽象方法的類必須被聲明為抽象類。
抽象類不能被實例化。抽象類是用來被繼承的,抽象類的子類必須重寫父類的抽象方法,并提供方法體。若沒有重寫全部的抽象方法,仍為抽象類。
不能用abstract修飾屬性、私有方法、構造器、靜態方法、final的方法。